等你来!贵州招募“小林长”志愿者
6月18日是贵州“生态日”。为积极发挥共青团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社会动员化作用,团省委决定在青少年中实施“小林长”志愿服务行动。
该行动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通过向全社会招募“小林长”志愿者担任民间义务监督员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志愿服务主体队伍参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招募对象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基层项目志愿者为主要,充分发挥当地志愿者、共青团员、少先队力量。在省级层面成立贵州省“小林长”志愿服务总队,省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各招募2—3名“小林长”志愿者担任民间义务监督员,负责责任区域的志愿保护工作。在市级层面成立市级“小林长”志愿服务支队,负责本级林长志愿者民间义务监督员招募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县级层面成立“小林长”志愿服务大队,负责本级和乡、村两级林长志愿者民间义务监督员招募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形成以省、市、县、乡、村五级“小林长”民间义务监督员队伍为架构,广泛动员组织各领域团体会员、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组建不同形式的保护森林资源志愿服务队伍。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林长”都有哪些责任义务
工作内容
1.组织“小林长”志愿者认真履行职责。
抓好主体队伍建设、培训、管理、服务、指导、保障等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志愿者及时发现、收集负责区域森林草原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将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各级林长办反映、汇报。积极宣传护林政策,带动周边群众爱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提高森林防火意识等。每名志愿者每季度根据实时动态,巡视责任区域不少于1次。
2.组织各级各类队伍广泛开展保林活动。
积极指导、支持各级各类生态环保组织、团队开展“护林、造林、用林、活林”为重点的主题活动,并将收集发现的情况问题和工作情况向负责的“小林长”志愿者或本级团委、林业部门报告,并向各级林长办反映、汇报,形成对“小林长”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补充。
3.集中开展主题鲜明的群众性保护森林活动。
各地要按照全省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林业重点工作特点,在植树节、森林日、爱鸟日、荒漠化日、贵州生态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群众性活动,形成规模、扩大影响,引领和倡导更多群众参与到“小林长”志愿服务行动中来。各级共青团要组织团干部担任集中巡查小队长,通过集中组织到责任区域周边沿线踏青、徒步、长跑等形式,组织团干部和少先队员参与到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对负责该责任区域的民间义务监督员进行支持、评议。
4.开展古树名木保护“1+1”活动。
围绕珍稀植物、古树名木保护,聘请“小树长”,定期观察古树名木生长情况,撰写年度生长日记,提升群众参与森林保护的意识。
5.深化“多彩贵州·青春绿动”植绿护绿行动。
每年围绕植树节,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动各级团组织参与植树造林。开展重点林木现状调研,推动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有计划选配青年志愿护林员。每年组织一次面向团干部、青年志愿者、少先队员、青年社会组织、新兴青年群体的科普考察活动,动员更多的人参与生态建设。
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各地要积极向各级林长汇报,争取支持,将“小林长”保护森林资源志愿服务行动作为助力全面推行林长制、参与我省大生态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省级通知,立足自身实际,制定本级“小林长”志愿者民间义务监督员招聘配备方案,于7月10日前完成本级招聘配备。同时,做好志愿者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2.保障必要工作经费。
各级团组织、林长办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对志愿者进行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小林长”志愿者实行一年一聘,对年度工作表现不力的志愿者不再聘用。同时,组织开展评比活动,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予以表彰。
3.加强宣传、展示成果。
各地要用好新媒体,加强工作交流、推广经验。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选树优秀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力宣传感人事迹和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和关注森林资源保护志愿服务行动的热烈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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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致电。
联 系 人:郭扬、陈源
联系电话:0851-85530872,1339851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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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许邵庭编辑:胡凯瑜
见习编辑:李清统筹: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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